【性侵女生】涉於住所與15歲女生性交 男教師辯稱擬提分手因懦弱而未成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1/18 14:40

最後更新: 2022/01/18 14: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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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於住所與15歲女生性交,男教師辯稱擬提分手因懦弱而未成事。(資料圖片)

35歲已婚男教師涉藉看電視邀請15歲女學生到其住所,其間多次親吻及撫摸女生,要求女生交出初夜,並與女生發生性交。涉案教師早前否認非禮等共7罪,案件今(18日)於區域法院續審。被告作供稱,由於妻子發現他與事主的關係,他本來打算在事主首次到訪住所時與她中止關係,惟因自己的懦弱和失敗而未能中止兩人關係。

被告L.H.M.(35歲,中學教師),被控6項猥褻侵犯罪,及1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,案發日期為2020年6月20日至10月12日。被告否認所有控罪。

被告今作供稱,他自2019年擔任事主X的班主任,2020年3月起與女生開展親密關係。離職後得知被起訴時,曾拜托仍在校內工作的朋友登入學校系統,查閱學生年紀,得知當時X就讀班級的平均年齡為16.04歲。

被告續指,案發前X曾向他表示已16歲,由於兩人關係親密,因此被告未有懷疑X的年紀,亦未有登入學校系統查閱。被告供稱明白事件嚴重性,惟「如果當時仲咁有理性,就唔會發生呢件咁唔道德嘅事」。

被告又指,由於兩人關係已被太太發現,原打算在案發當日即6月20日邀請被告到家中,打算中止關係。惟隨後被告因與X於校內仍有交集,加上X曾作自殘行為,所以被告仍未能處理兩人關係。被告形容自己懦弱、失敗,因此他當時懦弱地和X親近,同年7月及10月,X又再次到訪被告家中。

被告又指,除6月20日、7月中,及10月12日外,X未有到訪過其住所,這可以從被告和太太的通訊軟件紀錄及被告太太的計步器可以看到。

被告又稱,X在10月12日曾稱自己月事來潮,因此當天並沒有和X發生性行為。而X在事件被揭發後,曾在社交平台上與被告對話,隨後更發帖指「你呢啲連狗都不如嘅男人,唔死都無用」。

聆訊下午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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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